展會補貼,是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簡稱中小開)的一部分,是國家為推行“走出去”戰略計劃而面向中小企業實施的一項優惠政策,旨在促使更多中小企業積極赴外參加展會,拓展國際市場。讓企業去國外參加展會時,可以享受一定金額的資金補助。
01補貼的作用
展會補貼主要是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和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企業、社會團體和事業單位組織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活動。主要支持舉辦或參加境外展覽會、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以及境外投標等方面。其中,對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和東南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活動;貫徹以質取勝和科技興貿戰略的機電和高新科技產品以及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等國際認證的中小企業予以優先支持。
02補貼申報的條件
①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以及擁有進出口經營權或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且上年度海關統計出口額在6500萬美元以下的企業(注:部分省市要求6500萬美元以下,部分省市在4500萬美元以下,具體以當地商務局通知文件為準)。
②近兩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稅管理、外匯管理以及海關管理等方面未出現違法行為的企業。
③具有開拓國際市場的專業人員,并且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與計劃的企業。
④在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申報網注冊并公示。
*注:簡單來講企業需要有進出口權,企業自主報關出口額0-6500W美金,個別地區需要上一年度企業自主報關。
03補貼金額限制
一般情況下,展會補貼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支持項目所需金額的50%。但是對西部地區的中小企業以及優先支持的市場開拓活動,支持比例可適當提高至70%。
04申報指南
1、登錄商務部申報系統“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網絡管理系統”(http://www.smeimdf.org.cn) 在線填報《資金項目撥付申請表》,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表紙質文件原件。
商務部申報系統步驟指南
第一步:網站注冊對于初次申請參展補貼的企業,需要在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在線申報網站:http://zxkt.mofcom.gov.cn完成注冊。
第二步:應用選取新用戶完成在統一平臺賬號注冊后,頁面將跳轉進入應用選取頁,用戶點擊“中小企業開拓資金”應用下方的“業務申請”按鈕進行應用添加。
或者通過個人業務大廳首頁左上角的“增加應用”,打開選擇應用頁面,選擇“綜合業務”分類,申請添加“外貿發展專項資金(中小)網路管理應用”。
第三步:注冊申明中小企業用戶點擊“進入應用”按鈕后,頁面將跳轉至有關中小企業用戶資質等詳細信息注冊頁面,用戶應詳細閱讀“注冊申明”,點擊“同意”按鈕,進行下一步信息填報操作。
第四步:進入申報
中小企業用戶完成有關用戶信息填寫后,點擊"注冊會員"按鈕將完成會員注冊,頁面將返回個人業務大廳首頁,中小企業用戶注冊提交的會員用戶信息,須通過地方業務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業務申報等工作。
第五步:登錄平臺
點擊"這里"后將自動轉至統一平臺企業端用戶登錄頁面,輸入注冊中小企業資金應用會員的"用戶名、密碼和驗證碼"。
第六步:選擇進入申報應用
中小企業用戶登錄成功后即可進入個人業務大廳,選擇外貿發展專項資金(中小)網絡管理應用后方的“進入應用”按鈕,進入業務申報操作頁面。
第七步:選擇申報年度中小企業用戶完成登錄后,進入年度業務申報操作頁面,選擇資金填報年度(如“2019”),點擊“確定”按鈕。
第八步:選擇申報年度點擊“確定”后,頁面將跳轉至年度資金申報操作頁面,用戶可根據下圖左側相關導航欄,進行業務申報工作。
第九步:申請表打印
點擊"提交"后,用戶可根據下圖左側相關導航欄,輸出、打印申請表。
2、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務局—搜索支持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資助事項,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深圳商務局申報系統步驟指南
第一步:網站注冊登錄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務局—搜索支持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資助事項
在跳轉界面輸入單位賬號密碼進行登錄
(未注冊企業點擊立即注冊)
第二步:系統申報操作指引
登錄后搜索→支持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資助事項→點擊"立即辦理”
填寫項目基本信息→保存
填寫項目詳細信息→單位基本情況→保存
填寫項目詳細信息→人員基本情況→保存
填寫項目詳細信息→單位財務狀況→保存
填寫項目詳細信息→本事項資助概況→保存
填寫項目詳細信息→資助申請表→保存
填寫項目詳細信息→資助申請表→保存
添加、填寫項目信息→保存→添加發票( invoice )信息
(項目支付費用以原幣數字為準)
第三步:上傳項目材料附件
第四步:項目管理→提交
第五步:打印申請書
通過預受理后打印
05需要的材料
以“境外展覽會(企業)項目資金撥付申請”為例: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后,應將“企業登記表”、“項目計劃申請表”、“資金撥付申請表”輸出打印并加蓋公章,會同以下相關書面資料一并上報當地外經貿主管部門,包括:①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復印件(如外文發票應附翻譯件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②展位確認函(如無按一個攤位審批);③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④參展人員的出國任務批件復印件;如因私簽證,還需提供參展人員的出國護照(含簽證頁)復印件以及機票復印件。⑤展方的收費通知或是展位費結算明細;⑥如企業獨立參加境外展覽,還需提供與展方簽定展位的有關文件復印件;⑦展會期間的工作照片。以上紙質材料請分別按項目裝訂成冊,如無法提供清晰復印件,請由市外經貿局確認原件,并加蓋確認章。